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責任信息公開
污染防治措施:
1、應按照危險廢物管理要求,委托具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單位進行收集、處置,每年向生態環境局申報本單位年度危險廢物管理計劃。
2、危險廢物轉移時,填寫轉移聯單并存檔。
3、嚴格按照經營范圍收集危險廢物,入庫、出庫前確認包裝完好。
應急處置措施:
1、危險廢物發生泄漏時,第一發現人立即向公司領導報告,馬上通知危險廢物倉庫管理人員和安全員,第一時間采取有效方式進行應急處置工作,防止污染擴大。若有人員受傷,應及時送醫救治。
2、現場處置人員應穿戴好防護服裝、防毒面具等勞防用品,嚴格按照危險廢物管理制度及操作規范對現場進行處置。
急救電話:120 消防電話:119